開元國小招聘正式廚工一名
一、遴選依據
(一)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僱用及管理考核要點
(二) 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校午餐及校園食品工作手冊
二、報名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無不良紀錄,持有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者優先錄用。
(二) 廚師健康檢查合格(錄取後七日內繳交,如有不符規定,不予錄取)。區域醫院、教學醫院或衛生所全身健檢合格者(含胸部 x 光、 A 型肝炎、 B 型肝炎、 C 型肝炎、傷寒等健檢項目)。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 男女均可,唯男性需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應具備完整證件〉,研發菜色及烹調技術改進熱忱者。
(四) 具與人合作及高度配合行政事項意願者。
(五) 以具有丙級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者為優先。
(六) 同意加入勞保,並自行負擔部分費用。
(七) 同意簽訂僱用契約及履行供膳人員管理要點各項規定。
三、廚工工作準則
(一) 工作內容
1. 學校午餐食材搬送、烹調工作及廚房內外整潔事宜。
2. 廚工之工作範圍和項目,由學校指派專人分配或臨時指派。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相關工作研習。
(二) 工作時間:
1. 每日上午 7 時至中午 12 時, 12 時 30 分至 15 時 30 分(12 時至 12 時 30 分為休息時間)並需善後處理完成,如有需要加班不得拒絕。
2.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寒、暑假、國定假日及例假日扣除);如遇學校補課或活動,需配合上班。
3. 開學前依學校通知進行清潔及機具保養工作。
4. 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每月最低基本工資訂定,以實際工作時數計算給薪,寒暑假未供餐無勞務之提供者,不予支薪。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6 月 10 日(五)下午 4 時止。
五、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地址:臺南市北區開元路 71 巷 32 號;電話: 2375509#725 洽午餐執秘曾智祥老師)
六、繳驗表件:
(一)報名表含切結書 1 份(如附件一)
(二)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三)中餐丙級以上廚師證照(正本繳驗後影本存查)
(四)餐飲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七、錄取名額:依成績高低排序錄用廚工正取一名,擇優備取二名。
八、甄選日期: 110 年 6 月 13 日(一)上午 10:30 開始(甄選人員請於上午 10:00 前至學務處完成報到手續)。
九、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口試(甄選評分表如附件二)
(一)特殊加分: 30 分
1. 證照經歷(具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烹調乙級以上及格證書者加 15 分,丙級者 10 分)。
2. 廚工經歷:曾擔任餐飲業相關工作或學校廚工工作者,每滿六個月給 1 分(本項加分最高以 15 分為限)。
(二)口試: 70 分(依下列三項指標合併計分)
1. 衛生常識態度等。
2. 餐飲專業知識與素養。
3. 配合行政能力及意願等。
倘參加甄選人員分數相同時,依特殊項目之廚工經歷及口試成績先後次序依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