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僱特教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6年 6 月 26 日南市特教中心第 107620 號公告辦理 二、目的:協助本校「暑假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學生專班」生活輔導及團體活動進行之相關學習事宜。 三、報名資格: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2.有經驗者優先錄取者。 四、報名辦法: 1.時間:即日起至 106年 7 月 3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止。 2.方式:請備妥相關證件影本(含身份證件及學經歷證件)親洽本校輔導室。報名時檢附上述證明文件正本,現場驗畢後歸還,不接受通訊報名。 3.地址:本校輔導室(地址:臺南市北區開元路 71巷 32 號) 4.電話: 06-2375509轉 251 5.聯絡人:輔導室陳主任。 五、甄選事項: 1.甄選方式:一律採取書面審查。 2.錄取名額:依審查成績高低排序錄取,正取 1名,備取若干名。 六、錄取公布: 106年 7 月 3 日(星期一)中午 1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七、報到事項: 1.報到時間: 106年 7 月 4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前(請務必準時完成報到,否則視同棄 權,並由備取人員遞補)。 2.報到地點:本校輔導室。 八、薪津:助理員費用以鐘點費方式計算,每小時以 133 元計,勞健保及勞退費由市府核准經 費額度內補助。 九、工作時間:自 106/7/4~8/29 ,每週一至週五 8:00~17:30 (每日 8 小時),共 41 日。 十、注意事項: 1.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2.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本校輔導室準時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十一、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