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06 年度第一次標售本校已逾使用年限且不堪使用之財產報廢品事宜。
依據:台南市政府 89.10.04 南市祕法字第 232072 號令修訂公布之台南市市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七十二條、七十三條、七十四條暨本校 106 年 3 月 7 日總務處簽呈辦理。
公告事項:
一、比價名稱:本校已逾使用年限財物且不堪使用之財產報廢品乙批。
二、數量規格:如估價明細表。
三、投標資格:凡是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願意參加本校財物標售者。
四、領取標單日期:自 106 年 3 月 10 日起至 106 年 3 月 17 日止每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止向本校總務處領取,每人限領壹份。
五、報價單截止收件日期: 106 年 3 月 17 日上午 10 時止。
六、決標方式:訂有底價最高價者得標。
七、標售預算金額;新台幣貳仟陸佰伍拾元。
八、開標日期: 106 年 3 月 17 日上午 10 時整在本校樂齡教室公開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