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一、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說明如下:
(一)團體項目分(北、中、南)區:自 115 年 3 月 1 日起辦理。
(二)個人項目:自 115 年 3 月 15 日起辦理。
(三)本比賽決賽整體辦理時間循往例為當年度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止(包括團體及個人項目)。
(四)本學年度決賽確定日期及賽程將於 115 年 1 月 15 日前公告於本比賽官網。
二、本賽事涉及學生免試入學比序項目之採計、以競賽表現入學之申請,同時為維護學生參賽權益,
請於其他活動相關期程規劃時,將本比賽決賽期程納入評估,俾避免及降低本賽事與其他活動辦理時間衝突情形。
五、旨揭比賽實施要點同步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