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14 年度兒童權利公約創意圖卡徵選
一、辦理方式: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三至九年級學生;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二)校內收件時間:5/12(一)放學。
(三)繳交資料:
1.請自行列印報名表(附件 1)填寫後,貼於作品背後。
2.繳交作品時也請一併繳交切結書(附件 2)。
(四)作品:
1.規格:形式以單面彩繪、剪貼、版畫、等平面設計呈現為佳。直式、橫式不拘, A4 尺寸大小圖畫紙 (規格不符,不列入評選)。
2.內容:可參考以下四個主題內涵任選一則為題,以簡要文字具體說明並搭配插圖呈現。
※主題內涵:「禁止歧視」、「兒童最佳利益」、「生存及發展 權」與「尊重兒童意見」。
(五)評選:主題內涵切合度 50%、創意表現 30%、版面設計編排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