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 114 年度市模範兒童表揚大會實施計畫。
二、目的:樹立兒童楷模,激勵學生敦品勵學,培養良好品格及好學精神,塑造見賢思齊的優良校園風氣。
三、表揚大會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四、表揚大會時間: 114 年3月 27 日(教育局暫定)。
五、表揚地點:
六、表揚對象:本市各國小模範兒童(本校提報參加人數 2 人)
七、校內選拔方式:
(一)本年度採申請制,請有意願參與遴選之六年級學生至校網下載遴選表,並填寫完成自評部分。若班上無人申請,可由導師推薦。
(二) 114年1月 3 日(五)中午前繳交至學務處生教組。繳交遴選表同時,請裝訂成冊並一同繳交佐證資料。
(三) 114 年1月 6 日(一)六年級老師與四處室主任進行積分審查。
八、開元國小 114 年度模範兒童選拔評分表如附件。
九、本計畫奉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註:校內如需開立服務時數,如糾察隊服務時數等,請洽所屬各處室。服務時數計算至 12/27 ,請於 12/31 前向所屬處室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