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13 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一、目的:為培養教師與學生學習鄉土歌謠及母語之興趣,加強各級學校師生對多元文化的認識,並推展鄉土歌謠教
學,以落實母語音樂教育,特舉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
二、比賽時間: 113 年 11/18~21 (擇 1 日辦理,確切賽程依實際報名情況另案公布)。
三、網路報名日期: 113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起至 9 月 20 日(星期五)17 時止。
四、比賽地點:新營文化中心。
五、比賽類別:各組均分下列四類:
1. 臺灣台語系類(含馬祖語)。
2. 臺灣客語系類。
3. 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語系類。
4. 東南亞語系類
(含越南、 印尼 、泰國 、緬甸 、馬來西亞、新加坡 、菲律賓與柬埔寨等之非以英語演唱歌曲)
六、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
(一)國小組:1.就讀於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組成之團隊。
2.不得跨校組之。
(二)教師組:1.任教於本市之公私立學校教師可含實習教師、代課教師及大專院校教師 )及退休教師組成之團隊初
賽及決賽均以初賽當時之身分為認定基準 。
2.得跨校組之 ,需以一主要學校為代表單位進行報名 。
3.退休教師人數不得逾全隊三分之一 。
七、其他比賽細項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