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校限額 30 個燈籠***
領燈報名請填寫表單,將以表單順序前 30 名為錄取名單。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lk350wQc5BEXdeE4d1fIOJJb-gNmWAplvkVoBpHm52g/preview
一、依據臺灣祀典武廟 114 年 9 月 15 日祀武培字第 114010 號函辦理。
二、參與對象:本市公私立國小(東區、南區、中西區、北區、安平區、安南區)。
分國小低、中、高年級組。
三、競賽主題: 以「府城歷史文化」為主題,呈現本市城市歷史文化古蹟、節慶及重大傳統慶 典等風貌,彰顯臺南古都多元文化特色。 *限制:參賽作品創作請以【彩繪】為限,立體特殊造型不利吊掛與收藏,請 避免此類創作。
四、競賽獎勵: (一)低中高各組參賽作品,錄取特優、優等及佳作(特優 2 名、優等 2 名、佳作 6 名)。
(二)學生獲獎者: 1.特優:獎狀 1 幀、禮金 3000 元。 2.優等:獎狀 1 幀、禮金 2000 元。 3.佳作:獎狀 1 幀、禮金 1000 元。
(三)凡參加者即可獲得參賽禮品(依繳燈數量提供)。
五、繳交期限: 114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三)
六、比賽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選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評審標準分為主題 30%、技巧 30%、 色彩 20%、創意 20%綜合評定。
七、附則: (一)參加作品須為個人之創作,以未曾出版、發表及獲獎者為限,不得由他人代 筆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違者不予評審,已錄取作品如查證有上述情形,除 取消名次並追回獎勵外,相關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經取消名次之缺額 不予遞補。
(二)所有作品經評選後不論錄取與否,承辦單位概不予退件。
(三)展出期間若因天候因素或不可抗力之自然災害造成燈籠損壞、破裂或毀損, 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進行維修或撤下,恕不另行通知,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權予本活動之主辦單位作為教育之宣 廣、展示、出版及上網使用。
(五)所有作品將於 115 年 2 月 14 日~3 月 3 日(新春期間)懸掛在臺灣祀典武廟,展出至 元宵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