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測驗順利進行並維護考試之公平性,經 115.05.26 校務會議通過,特此發布本校評量試場規則。請全體同學特別留意以下 「三大易違規事項及懲處規定」:
🎒 桌面與抽屜淨空規定: 考試前應將桌椅及抽屜淨空或將桌子轉向。桌面除綠色桌墊、必要文具(如鉛筆、橡皮擦、尺、圓規、修正帶等)及透明墊板外,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嚴禁將教科書或參考書放於抽屜及桌墊下方。
📱 電子設備管制(違規扣 10 分): 考試期間,不得攜帶或配戴具有通訊、拍攝、錄音或存儲功能之電子設備(僅准予配戴單純計時功能之指針式手錶,或已解除鬧鈴之電子錶)。若置於試場內之行動電話或電子儀表器具等發出聲響者,扣除該科目原始成績 10 分。
🚫 嚴禁舞弊行為(違規扣 20 分): 夾帶書籍與紙抄、窺視他人答案、相互交談,或是於桌面、應考文具、衣著上留有與考試內容相關字跡等,經查屬實,扣除該科目原始成績 20 分,並得依違規情事累計扣除成績至零分為止。
📄 完整規定下載: 詳細之考前準備、監考注意事項及違規處理表,請務必點擊下方附件詳閱完整《評量試場規則》。凡違反規定者,監考教師將填寫違規紀錄表送交教務處處理,並通知家長。
教務處 敬祝各位同學 考試順利,獲取佳績!